新四军沿革
新四军沿革
新四军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1934年10月,主力红军长征后,留在赣、粤、闽、浙、豫、皖、鄂、湘的南方八省红军游击队,坚持英勇斗争,保存了党在南方的战略支点。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一手挑起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爆发。在中国共产党的倡导和促成下,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7年10月,根据国共两党谈判达成的协议,将留在南方八省边界地区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叶挺任军长,项英任政委兼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袁国平为政治部主任。全军共1.03万人,下辖四个支队。新四军组建后,遵照中共中央指示,挺进敌后,在大江南北开展抗日游击战争。1941年1月,国民党顽固派悍然制造皖南事变,新四军军部及所属皖南部队约7000人牺牲或被俘。军长叶挺被扣,项英、袁国平、周子昆等军部领导人遇难。蒋介石竟诬称新四军“叛变”,宣布取消其番号。中共中央对国民党顽固派破坏团结抗战的罪行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月20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重建新四军军部的命令:任命陈毅为代军长,刘少奇为政治委员,张云逸为副军长,赖传珠为参谋长,邓子恢为政治部主任。全军整编为七个师和一个独立旅,共9万余人。
八年抗战期间,新四军共计对日伪军作战2.46万余次,毙伤日伪军29.37万余名,俘日伪军12.42万余名,另有日伪军5.4万余名反正投诚,歼国民党顽固派军队14万余人,光复国土25.3万余平方公里,建立了苏中、淮南、苏北、淮北、鄂豫皖湘赣、苏南、皖江、浙东8个抗日民主根据地。新四军在战斗中发展壮大,主力部队发展到21.5万余人,地方武装有9.7万余人,成为华中抗日的中流砥柱。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在同国民党和平谈判中作出的重大让步,新四军在浙东、苏南、皖南的部队分别撤到长江以北。新四军部分主力和留在山东的八路军部队组成津浦前线野战军,后改称山东野战军;仍在华中的新四军部队,组成华中军区和华中野战军。在此期间,新四军第3师开赴东北,第5师与八路军第359旅、河南军区组成中原军区,调离新四军的建制。1947年1月,新四军兼山东军区以及所属华中军区、华中野战军、山东野战军合编为华东军区和华东野战军,新四军番号至此撤销。
新四军自1937年10月诞生至1947年1月改编为华东野战军,10年之中转战大江南北。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新四军继承和发扬红军不畏艰险、不怕牺牲、一往无前的光荣传统,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抗日战争的政治路线和战略方针,为夺取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建立了巨大的历史功勋。新四军的英名将永垂青史,其辉煌业绩与日月同光,彪炳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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