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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煤矿坍塌,5人死亡、6人受伤、53人失联。天灾还是人祸?

摘要内蒙古煤矿坍塌,5人死亡、6人受伤、53人失联。天灾还是人祸? 事件概述 2月22日13时许,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发生坍塌的是露天煤...

内蒙古煤矿坍塌,5人死亡、6人受伤、53人失联。天灾还是人祸?

事件概述

2月22日13时许,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发生坍塌的是露天煤矿作业面北侧山坡,现场形成了南北长约200米、东西长约500米、净高约80米的坍塌体。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53人失联。多支救援队伍抵达现场。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相关人员已控制。

2月23日凌晨,各救援队伍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集结

获救的6名伤者正在宁夏青铜峡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其中一名在外科病房接受治疗的伤者马建平自述:当时就是刚一上班,1点1刻上班之后意识到山上往下掉石渣,然后看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然后就组织撤离,已经撤不及时了,接着山体就坍塌了。

露天煤矿,边坡失稳是最大安全隐患

露天矿的安全性,实际上只要边坡不出现滑坡,那就能够保证底下的安全开采。所以露天矿最大的安全风险,就在于边坡的稳定性。露天矿的坍塌,实际上可以理解为一个滑坡事件。如果把人埋了,或是造成矿坑底人员失踪,救援难度会更大一些。因为人被埋到岩石和土里面之后,呼吸的空间很少,生存几率相对于地下矿井来讲会更小,也更难抢救。

坍塌瞬间

边坡的稳定性,当然是坡角大些更稳定。据估算边坡角每增加1°可减少剥岩量几千万吨,节省投资2000万到3000万元人民币。矿工出事故赔偿的钱肯定比不上几千万甚至上亿!

涉事企业

事发新井煤业煤矿最早是井工矿,2012年改形成露天煤矿。曾因瞒报两起造成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被监管部门罚款990万元,同时勒令其停产3年。2021年4月恢复生产建设。

新井煤业是一家由自然人控制的私企。涉事企业去年曾遭行政处罚,多次失信、欠税。新井煤业涉及司法案件199项,13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总额约7.57亿元,目前全部未履行。该公司欠税总金额1114.65万元

去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官网就曾在发布的双周例会执法情况,对新井煤业处罚通报显示:

“采场北部滑坡区域未设警示标志”以及“煤矿矿领导未按规定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未说明采坑存在的问题、安全状况等内容以及煤矿未根据采场实际情况填绘采剥工程平面图、运输系统图等图纸”等与边坡安全直接相关内容。

可以看出日常安全管理混乱,对安全的不重视。处罚肯定是有的,但对于巨大利益而言肯定是无关痛痒的。他们的管理混乱和不重视很大概率造成这次的事故。付出生命代价的是无辜的矿工。

引发的思考

第一、管理是不是以罚代管,罚了有没有及时整改就不管了?第二,既然已经是失信人员,为什么还能正常经营?第三、去年就公布的处罚通报,后期整改情况为什么没有后续通报?第四、需要查清楚这些环节上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谁应当为这次矿难负责?

最后希望查明还原事件真相!做好善后工作!惩治涉案人员!安抚遇难矿工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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